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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为召开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
推荐服务对象代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行评办《关于开好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好《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召开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的实施方案》,做好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要从煤炭企业中推荐一名文化素养高、具有代表性的人员为代表,参加听证对话会,务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代表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煤炭局行评办。
二、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充分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认真梳理,提出对全市煤炭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设,最少一条,务于2010年8月20日前报市煤炭局行评办。
三、各单位、各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着求真务实、谋发展的原则,站在顾大局、识大体、重责任的高度,为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四、报送方式为,传真:2588187,邮箱:llfdx@163.com。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