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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文件
临煤工发[2010]485号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直属林场: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森林特别防火期。受夏、秋季连续干旱影响,林下植被大量枯死,林内可燃物不断积累,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根据省煤炭工业局晋煤环发[2008]1015号《认真贯彻落实森防会议精神全力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晋政森防办字[2008]15号《关于印发〈胡苏平副省长在全省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周密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预案到位,严防山火发生。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和直属林场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负责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各县市区煤炭系统要以基层林场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编发防火短信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知识,把森林防火工作融入到林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浓厚、热烈的森林防火氛围,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初冬季节,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各地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查禁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炼山管理,严格执行炼山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炼山。要加强山上作业人员和老人、小孩和精神病人的监管,防止其失火烧山。
四、严阵以待,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应急准备
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要及早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思想,加快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要做好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购置高压水泵等消防器材,并对现有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五、严格值守制度,及时安全处置山火
各级防火办要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处置火情信息。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实施扑救。扑救山火时,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科学组织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冬季 森林防火 通知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2008年11月27日印发
校对:陈军茹 |